指定接收者

可以選擇儲存在「通訊錄」或單鍵按鈕中的位址,也可以指定新位址。也可以叫回儲存在「常用設定」中的接收者和掃描/傳送設定。

若接收者儲存在「通訊錄」中

若要使用新位址指定接收者

使用有用功能指定接收者

設定副本和密件副本和檢查/變更/刪除接收者


須知
若指定並傳送到未儲存到「本機通訊錄」中的位址,該位址不會自動添加到「通訊錄」中。文件傳送完畢即會刪除該位址。
注意
若要檢視所選接收者的詳細資訊,請選擇接收者→按[詳細資訊]。
掃描前,可以在「掃描後傳送基本功能」螢幕上變更、編輯或刪除接收者。 (See "檢查/編輯/刪除接收者資訊.")
最多可以同時指定256個接收者。但是,若指定組位址作為接收者,則該組中儲存的每個位址都計為一個接收者。
若經常給相同的接收者傳送文件,可以預先將這些接收者儲存在「本機通訊錄」中。 (See "儲存新位址.")
最多可以同時傳送至256個新接收者。
有關指定傳真號碼的說明,請參閱"儲存新位址.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