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注册的接收方发送(电子邮件/共享文件夹)
指定接收方可以从地址簿进行选择,也可以使用数字键。若要使用地址簿,则需要预先将接收方注册到地址簿。也可以指定以前使用过的接收方。
从地址簿指定
输入编码拨号号码直接选择接收方
指定单键拨号按钮的接收方
指定先前使用的接收方
指定 LDAP 服务器中的接收方(电子邮件)
增加安全性提示
如果想要将可用接收方限制为地址簿中、LDAP 服务器中或之前已指定的接收方:
限制可用接收方
如果想要禁止指定之前使用过的接收方:
禁止使用之前使用的接收方
链接
将文档作为电子邮件直接从本机发送
将文档直接保存到共享文件夹
在地址簿中注册 (imageRUNNER 2206AD / 2206i / 2206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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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本机用作扫描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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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单机操作的快捷扫描 (imageRUNNER 2206AD / 2206i / 2206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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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注册的接收方发送(电子邮件/共享文件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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