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強制保留狀態下列印文件
為防止已列印的文件無人看管或遭竊盜,本機可能設定為不直接列印從電腦傳送的資料。
禁止立即從電腦列印文件(強制保留)在這種情況下,您需要操作機器才能執行列印。執行列印時,您還可以檢查文件內容或變更列印設定。
如果在設定的一段時間後未執行列印,在本機保留的文件資料將自動刪除,您也不能再列印該資料。
1
在控制台上,按下 [首頁] 畫面中的 [列印]。
[首頁] 畫面顯示列印畫面。
2
選擇要列印的文件。
每次最多可選擇並列印 100 個文件。
* 選擇多個文件時,文件將依選擇的順序列印 (核取方塊編號順序)。
執行列印時,您還可以在列印畫面檢查文件內容或變更列印設定。
列印畫面3
按下 [開始列印]。
開始列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