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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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模式執行時不會顯示詳細資料視窗。
指定不可編輯區域模式
編輯原稿頁面模式
節錄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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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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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命令沒有顯示在 Desktop Editor 的功能區上,請參閱下文以顯示命令。
此操作也可以使用工具列上的工具按鈕執行。如果工具按鈕沒有顯示在 Desktop Editor 的工具列上,請參閱下文以顯示這些按鈕。
使用列印模式時,您也可以按一下功能區上的 (詳細設定) 以顯示詳細資料視窗。
使用註釋模式時,您也可以執行下列其中一項操作以顯示詳細資料視窗。
按一下功能區上的 (格式設定)
以滑鼠右鍵按一下工作視窗中的註釋,然後選取「註釋格式設定」。
您可執行下列其中一項操作以隱藏詳細資料視窗。
按一下功能區上的 (詳細資料)
按一下功能區上的 (詳細設定) (使用列印模式時)
按一下功能區上的 (格式設定) (使用註釋模式時)
以滑鼠右鍵按一下工作視窗中的註釋,然後選取「註釋格式設定」。
按一下詳細資料視窗上的 。
按一下狀態列上的 (顯示/隱藏詳細資料視窗)。
使用數位圖章模式時,您也可隱藏或顯示詳細資料視窗,方法為以滑鼠右鍵按一下在工作視窗中暫時放置的數位圖章,然後選取「註釋格式設定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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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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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選取功能區的「工具」標籤,則在切換至「工具」標籤之前所選功能區標籤的內容會顯示在詳細資料視窗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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