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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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未顯示詳細資料視窗,請參閱以下文章。
此操作也可以使用工具列上的工具按鈕執行。如果工具按鈕沒有顯示在 Desktop Editor 的工具列上,請參閱下文以顯示這些按鈕。
若要多次插入線條,請按兩下詳細資料視窗上的
![]() 執行下列其中一項操作可取消按鈕選擇。
再次按一下詳細資料視窗上的所選按鈕。
按一下詳細資料視窗上的其他按鈕
按一下功能區上的命令
按鍵盤上的「Esc」鍵。
您可以按一下功能區上的
![]() |
[線條樣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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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按一下
![]() |
[線條粗細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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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定線條粗細。您可以指定 0.25 點數到 12.00 點數的線條粗細。您可使用
![]() |
[起點樣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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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按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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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終點樣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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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按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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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線條顏色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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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按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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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圖形填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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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按一下
![]() |
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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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「線條樣式」中選取之線條的類型,不會套用至在「起點樣式」或「終點樣式」中選取的箭頭。
如果您在「線條顏色」或「圖形填滿」中選取「更多顏色」,「彩色」對話方塊會顯示且您可設定未列在「線條顏色」或「圖形填滿」中的顏色。
您也可以使用下列命令設定註釋的屬性。
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如果命令沒有顯示在 Desktop Editor 的功能區上,請參閱下文以顯示命令。
此操作也可以使用工具列上的工具按鈕執行。如果工具按鈕沒有顯示在 Desktop Editor 的工具列上,請參閱下文以顯示這些按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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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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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要取消插入,並將滑鼠指標還原成原始形狀,請執行下列其中一項操作。
按一下功能區上的
![]() 再次按一下功能區上選取的命令
按一下詳細資料視窗上的
![]() 再次按一下詳細資料視窗上的所選按鈕。
按鍵盤上的「Esc」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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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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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要插入水平線、垂直線或 45 度角的斜線,可以按住鍵盤的「Shift」鍵,再拖曳滑鼠指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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